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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3月7日公告,根据建议收购的条款,厦门建发须于红星美凯龙控股就其持有的公司A股向厦门建发提供担保后,向共管账户支付意向金。就此而言,红星美凯龙控股已向厦门建发分别提供91,575,092股A股第一项股份质押及61,050,062股A股第二项股份质押。根据框架协议的原始条款,红星美凯龙控股须向厦门建发提供额外86,023,000股A股第三项股份质押。

就内部资产重组而言,红星美凯龙控股已转让68,023,000股A股予其全资附属公司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于2023年3月6日,根据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合共86,023,000股股份(包括常州美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68,023,000股A股及西藏奕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18,000,000股A股,二者均为红星美凯龙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已根据第三项股份质押(「第三项股份质押」)质押予厦门建发。除上述质押人实体外,补充协议并无对框架协议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进行修订。

继第三项股份质押后,红星美凯龙控股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已根据框架协议的条款向厦门建发质押合共238,648,154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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