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3-040
【资料图】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3,161,666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4 月 27 日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授予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授予价
格为人民币 6.94 元/股。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工作,最终向 7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709 万
股。
(二)2021 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回购注销数量(股)
合计 3,894,991
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 2,721,657 股限制性股票暂未实
施注销。
(三)2021 年激励计划解锁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2022 年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售条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可比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
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6%。 公司 2022 年剔除激
其中“剔除激励成本的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励成本的净利润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 32,053.00 万元,较
期内的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2020 年可比净利润
算依据,“2020 年可比净利润”以 2020 年归属于上 增长 41.44%,满足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宇通 解除限售条件。
重工 2020 年 1-10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之和作为计算依据。
序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号 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对象所在事业部前一年度经营目标 所在事业部 2022 年
考核完成情况,激励对象事业部经营目标考 度经营目标考核结
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 果为“优秀” ,对应事
级,分别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75%、业部解除限售比例
所在事业部 2022 年
度经营目标考核结
果均为“良好” ,对应
事业部解除限售比
例为 75%,剩余 25%
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中有 1 人
个人层面考核: 为“D” ,对应个人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个人绩 50%,剩余 50%由公
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分 司回购注销;其余人
别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00%、100%、员均为“C”及以上,
限售比例为 100%。
(二)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3。
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4月13日,自
综上所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53名激励
对象,按照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事业部层面业绩考核、个人层
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61,666股,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可解锁
已获授限制 本次实际解
姓名 职务 数量占已获
性股票数量 除限售数量
授比例
戴领梅 董事长、总经理 4,166,667 833,333 20%
胡锋举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0 333,333 33%
张喆 董事 504,167 137,500 27%
王东新 董事、董事会秘书 110,000 30,000 27%
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 7,414,175 1,827,500 25%
职能管理人员等(49人)
合计 13,195,009 3,161,666 24%
说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回购注销 2021 年激励计划的 1,554,987 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61,666 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
限制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
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6,493,406 -3,161,666 353,331,74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9,686,631 3,161,666 192,848,297
总计 546,180,037 546,180,037
说明:
公司总股本为现有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 546,180,037 股,
含暂未实施注销的 4,671,63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 2021 年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 2,721,657 股,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锁已取得了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将自 2023 年 4 月
规定的解锁条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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