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浪奇虚增营收超128亿元终被罚 受损投资者或可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11月11日晚间,*ST浪奇(000523)发布公告称,广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ST浪奇在公告中做出风险提示: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ST浪奇在《重整计划》中表示,因2020年9月披露存货账实不符,随后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等,导致公司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目前*ST浪奇存在严重的退市危机,公司急需通过重整化解债务危机并改善经营状况,以维持上市地位。
在*ST浪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0个月后,公司于11月11日晚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ST浪奇涉嫌财务造假一事终于水落石出。
经查明,*ST浪奇涉嫌违法违规事项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这两年期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合计超128亿元。其中,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通过上述方式,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约62.34亿元,虚增利润约2.10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虚增营业收入约66.51亿元,虚增利润约2.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6.57%。
二是,*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存货金额约9.56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存货金额约10.82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8.58%。
三是,*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
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浪奇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他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150万元的罚款。
此外,傅勇国作为*ST浪奇时任董事长,直接组织、策划、领导了涉案违法行为,其行为直接导致*ST浪奇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发生,情节较为严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傅勇国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ST浪奇索赔区间为: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ST浪奇股票,并在2020年9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律师提示,法院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受损投资者只有主动提请诉讼索赔,才有可能挽回损失。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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