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泰证券将再被出售?传闻买方进场尽调,实情如何?湖北最大金控平台入主天风,还要看新股东意愿)
财联社7月26日讯(记者 高艳云)湖北最大金控平台宏泰集团入主天风证券基本尘埃落定。根据天风证券最新公告,湖北国资宏泰集团董事会一致同意收购人福医药持有的天风证券7.85%股权。天风证券由此或将产生实控人。
由此,传闻四起的“恒泰证券将再被出售”或也生变,此前有传闻称“天风证券有意出售所持有的恒泰证券股权,上市公司金融街已进场尽调”。据财联社记者了解,本已因价格问题推进不顺的这笔交易,也将由于天风证券股东层面的重大变化,而再生变数,对所持有的恒泰证券股权还将视股东方意愿再做方案,是留是卖显然还有非常大的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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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天风证券为何有意出售恒泰证券股权?后续又将有哪些变化?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前有出售意愿,与多个因素有关,其中之一便是天风证券对恒泰证券持有股份不足以达到并表要求,退出或增加持股都存在可能,退出一度成为更现实选择。
在上述人士看来,8月份或会是一个关键性时间节点,一是恒泰证券的董事会即将换届,二是因收购后各事项推动缓慢,恒泰证券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已多次延期,7月初被出具警示函,此前内蒙古证监局要求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这个检查落地时间即为8月初,相关处置也将在8月份当月予以解决。
金融街一度成为收购传闻主角
7月25日,天风证券发布公告,湖北国资宏泰集团董事会一致同意收购人福医药持有的天风证券7.85%股权。据天风证券此前公告,上述交易转让价格为21.24亿元。
若上述股权转让顺利,天风证券持股5%以上股东将全部为国有股东,即武汉商贸集团(持股比7.92%)、宏泰集团和湖北联投(5.99%),若再叠加十大股东中国资背景的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6%)、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71%),简单核算湖北省内国有股东持股比将达25.72%,上述计算尚不包括穿透的国资持股情况,但天风证券仍由此将成为湖北省属骨干型金融企业。
随着股权交易进一步整合,天风证券无实控人状况将获得改善并明确。公司曾在去年年报中表示,公司无任何单一股东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高于30%,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恒泰证券方面,公司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前十大股东分别是天风证券(26.49%)、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7.31%)、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1.83%)、北京金融街西环置业有限公司(8.12%)、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35%)、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95%)、浙江自贸区汇发科技有限公司(5.91%)、北京鸿智慧通视野有限公司(4.74%)、济南博杰纳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65%)、腾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7%)。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H股非登记股东所有。
实际上,天风证券持有恒泰证券股东权益为29.99%,完成并购发生在两年多前。
2019年6月17日,北京庆云洲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汇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鸿智慧通、济南博杰纳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昌恒远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潍坊科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诚宏泰实业有限公司及北京汇富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统称“内资股卖方”)已与天风证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据此,内资股卖方同意出售及天风证券同意购买恒泰证券合共7.81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9.99%。
2020年4月13日,天风证券依法受让恒泰证券6.90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约26.49%)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金融街为何成为传闻中恒泰证券的接盘者,从其持股情况可发现一二。
据上述恒泰证券去年年报中对主要股东的介绍,华融基础设施由金融街投资全资拥有,金融街西环置业的90%股权由金融街投资持有,金融街投资的62.06%股权由金融街资本拥有,37.94%的股权由西城区国资委持有。由此归结上述股东在恒泰证券的权益持有情况,金融街资本与西城区国资委同等可拥有的权益占比为20.42%。
由此观之,上述金融街持股比例与天风证券基本属于同一个数量级。
实控人迟迟未能到位,对恒泰证券业务开展形成一定程度的掣肘。恒泰证券在去年年报中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与恒泰证券股权将被出售的传闻在一起的是,新华基金的实控人也将发生变化。如果新华基金此时的实控权发生变化,天风证券将就此失去一块宝贵的公募牌照。
天眼查显示,恒泰证券持有新华基金58.62%公司股份。
恒泰证券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务超半年
近期,恒泰证券因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务超半年被罚,“副董事长代行董事长职务”也已多次延期,该事项被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是公司股东层还将有所变动的一个表征。
7月1日,内蒙古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决定称,经查发现恒泰证券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的时间已超过6个月。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决定称,根据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恒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恒泰证券应关注治理风险,完善内部管理,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恒泰证券副董事长吴谊刚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应在2021年7月7日到期,因此,目前吴谊刚已经履职超期。
上述处罚中提到的“30日”,被业内认为是恒泰证券董事会换届的时间点,以及恒泰证券将被出售事项落地的时间点,而这个时间即落在今年8月份。
恒泰近年业绩并不理想
恒泰证券近年业绩表现并不好,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38.25亿元,同比增长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利润2.79亿元,同比下降41%,在2020年券商分类中获得CCC级。
此外,恒泰证券还在一起案件一审中被判赔偿较大数额的损失。2021年7月23日,恒泰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三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裁定该公司分别赔偿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金合信基金)、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鑫元基金)、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弘基金)本金损失(4000万元、2000万元、3500万元)和收益损失。恒泰证券已向北京市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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