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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虹计通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拟受罚 公司股票存在强制退市风险)
华虹计通(300330)8月5日公告,公司于8月4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因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8月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华虹计通”变更为“*ST计通”。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华虹计通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2017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其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华虹计通组织策划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鸿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笔四方贸易,采购销售形成闭环,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1611.6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38.38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73.23万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利润的约13%。
二是由于往年存在工程合作关系,华虹计通2017年初对仪电物联存在1849.42万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华虹计通将 2017 年因前述虚假贸易对仪电物联形成的含税营业务收入1885.58万元全部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将当年虚假贸易项下收到的仪电物联回款1852.1万 元首先用以冲销以前年度对仪电物联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当年少提坏账准备823.16万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823.16万元。通过前述虚假贸易和会计处理,共导致华虹计通 2017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监管局拟作出如下决定:一、对华虹计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华虹计通2017 年末虚增营业利润896.39万元,年报显示公司 2017 年 12月 31 日的净利润为 594.91万元,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为负,2017 年追溯调整后的净利润为负,2018 年净利润为负,导致公司2015-2018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均表示,关于华虹计通最新处罚预告,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股票,并在2021年11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底)、联系方式。”厉健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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