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见股份收证监会千万罚单,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4月4日,自上交所摘牌后转入新三板挂牌的“易见3”(原证券简称为“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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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监会查明,易见股份2015年度至2018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
同时,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增银行存款、应收票据,虚增收入及利润,开展虚假商业保理业务,虚构供应链预付款业务,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贸易业务。
此外,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而言,2021年4月30日,易见股份公告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5月6日起停牌。迟至2021年7月6日,易见股份才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
证监会认为,易见股份披露2015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相关内容,构成了其中的“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的行为。
证监会指出,时任易见股份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冷天晴决策、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授意、指使易见股份开展虚假业务,虚增易见股份业绩,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是易见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知悉并参与财务造假的时任易见股份资金结算部负责人胡玉苹,时任滇中供应链财务部经理、易见股份财务部副经理、贵州供应链财务总监凡建,时任滇中供应链业务规划部总经理、易见股份产品研发与市场开发部总经理、易见股份副经理罗志洪,时任滇中供应链煤焦事业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贵州供应链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单德堂,时任易见股份总经理吴江,时任易见股份副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王跃华,时任易见股份董事长任子翔为易见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易见股份未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易见股份时任董事长杨复兴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基于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易见股份未按规定披露年报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披露年报虚假记载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的罚款,对易见股份罚款合计1050万元;
(二)对冷天晴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三)对胡玉苹、凡建、罗志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跃华、单德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吴江、任子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的罚款;
(六)对杨复兴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冷天晴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综上,对冷天晴罚款合计530万元。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6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中午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28日中午收盘还持有易见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易见股份的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4月28日,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天眼查显示,易见股份成立于1997年,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主要业务为供应链管理、商业保理、数字科技服务。
2022年6月23日,上交所将易见股份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22年8月24日,易见股份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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