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予朋】2021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要素,阐述了我国开展宏观审慎管理的思路、原则及框架,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

首先,《指引》厘清了宏观审慎政策相关概念,界定了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管理工作机制等相关定义。《指引》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的目标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尤其是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顺周期累积以及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境传染,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降低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促进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康与稳定。

其次,《指引》阐述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具体内容,提出应根据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特征,开发和储备适用于我国国情的一系列政策工具,建立健全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针对不同类型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可按照时间维度和结构维度两种属性划分。其中,时间维度的工具用于逆周期调节,平滑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主要包括:资本管理工具、流动性管理工具、资产负债管理工具、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工具、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工具。结构维度的工具,通过提高对金融体系关键节点的监管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跨机构、跨市场、跨部门和跨境传染,主要包括金融基础设施管理工具、风险处置等阻断风险传染的管理工具等。

最后,《指引》提出宏观审慎政策应与其他政策,特别是与货币政策、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配合。《指引》明确,宏观审慎政策和货币政策应加强在经济形势分析、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沟通等方面交流,充分征求货币政策制定部门的意见,评估政策出台可能的溢出效应和叠加效应,把握政策出台的次序和节奏,适时校准和调整宏观审慎政策。在与微观监管的配合方面,宏观审慎政策制定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微观审慎监管环境,充分征求微观监管部门意见,评估政策出台可能的溢出效应和叠加效应,涉及微观监管部门所辖领域时,会同微观监管部门共同制定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同微观监管部门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适时校准和调整宏观审慎政策。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指引》构建的总体框架,会同各相关部门,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结合宏观审慎政策在我国的具体实践和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强化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丰富和优化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探索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治理机制,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做好宏观审慎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宏观审慎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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