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育林

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作出实施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及车险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来,四川银保监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人民导向、市场导向、发展导向、渐进方式全面推动车险综合改革在川落地,阶段性实现“降价、增保、提质”目标,有力缓解了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全省车险市场化费率机制逐步完善,保障责任得到优化,产品服务更加丰富,市场费用大幅下降,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态势进一步向好。

一、“四个维度”

(一)让利于民,综合改革有温度

车险综合改革一年来,四川车险单均保费2795元,较综改前下降12%,其中商业车险单均保费2152元,较综改前下降16%。据不完全统计,车险综合改革为全省保险消费者累计减少保费支出139亿元。根据市场调查,消费者反映切实享受到了车险综合改革红利,获得感和满意度普遍增强。车险消费者投保意愿显著提升,四川商业车险投保率达到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二)压降费用,综合改革有力度

车险综合改革一年来,四川车险综合费用率21.6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17个百分点,同比下降16.11个百分点,为全国各省最优;综合成本率92.8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2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74个百分点,位列全国各省第二位;业务及管理费用率14.31%,同比下降7.45个百分点,为全国各省最低;手续费率7.41%,同比下降8.39个百分点,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2个百分点。各项费用指标显著优化,在同等规模省份中均名列前茅,从根本上遏制了市场上多年存在的粗放竞争态势,四川车险市场更加趋于理性和稳定。

(三)高质发展,综合改革有深度

车险综合改革一年来,四川车险保费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02个百分点;实现承保利润19.81亿元,位列全国各省第二位,同比增长185.38%,增速高于全国338.89个百分点。辖内各财险机构主动加大服务能力建设和服务资源投入,经营关注点由紧盯市场和对手转变为紧盯数据和合规,竞争方式由低层次的价格和费用竞争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竞争,增长动能由注重规模和增速的外延式增长转变为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增长。

(四)扩展功能,综合改革有广度

车险综合改革一年来,四川车险保障程度和赔付水平大幅提升,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商业三责险平均保额达到143万元,投保率达到92%以上,其中保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保单占比96.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四川车险综合赔付率由改革前的59.78%提升至71.15%。驾驶习惯更好、出险频率更低的消费者享受到更大优惠,车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作用明显。

二、“四条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立共赢发展导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车险综合改革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前所未有,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改革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四川银保监局党委树牢“监管部门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自觉从政治高度谋划和统筹车险综合改革工作。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积极践行“为民监管”理念,把车险综合改革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扎实推进。二是党委把关定向。加强局党委对车险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谋划,推动全局系统想清楚、弄明白“中央在抓什么、金融监管能做什么、自己该干什么”,更加主动地认识和把握大局,更加坚决地服从和服务大局。将车险综合改革工作作为党委研判事项,通过深入基层调研、班子反复讨论,最终确立了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提升保险经营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规范市场有序竞争的改革方向。三是加强理念传导。结合四川实际,在改革准备期就确立了共赢发展的政策导向,并引导辖内各财险机构明确改革共同方向,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理念,改革伊始就实现了低市场费用的良好开局。

(二)适应市场规律,做到分类精准施策

一是发挥头部公司示范效应。引导人保财险和平安产险两家头部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结构形成差异化市场策略,充分发挥其市场“稳定器”和改革“压舱石”的作用,为市场奠定了较好的定价基础和费用基础。鼓励各保险机构立足保险保障本源,升级保险服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二是尊重市场规律适度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调控,更好发挥监管作用。根据指标优化情况逐步压缩费用空间,促使机构在行业指标整体好转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费用合规性。保险机构的合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心态从浮躁转变为从容。在监管有力引导和督促下,四川车险市场费用指标得以持续优化。三是推动行业共商自律前置。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持续强化车险合规自律,充分发挥保险机构作为改革实施和承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把风险防控关口从监管部门前置到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改革以来,各保险机构从车险市场竞争烈度降低中普遍受益,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共享和行业协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完善竞争规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三)强调红线底线,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一是非现场监管“筑防线”。依托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保险监管辅助系统、中银保信精准评价体系系统建立“三位一体”的非现场监管体系。不断强化非现场监测,定期开展车险综合改革指标回溯,及时掌握指标异动、发现苗头性问题,通过监管质询、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持续实施“早纠正、微调整”,对异动行为及时“喊停”,有效遏制个别机构非理性经营冲动,防止市场主体盲目跟风。二是差异化监管“明界线”。对头部公司予以重点关注,一旦发现苗头立即进行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督促其迅速整改,避免对市场秩序造成较大影响和不良示范。对中小公司定期进行指标通报和风险提示,督促其限期整改达标,对未能按期整改达标的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对行业发展、整体风险、业务结构、赔付预测、风险筛查等维度的合理性判断,在成本合理的基础上支持各保险机构差异化发展。三是乱象整治“亮底线”。监管的威慑力不仅在于处罚的严厉性,更在于违规受罚的必然性。改革过程中,四川银保监局紧盯重点公司、重点领域、典型案件,同步加大车险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坚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威慑”“严监管”“零容忍”,亮剑执法,露头就打,对数据不真实、虚假承保、虚假理赔、虚挂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四)加强多方联动,全面提升改革质效

一是内部联动增效能。通过局机关各部门内部联动,以投诉举报核查为切入点,重点查处车险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推动车险中介业务互联互通,不断加强渠道监管。强化查处分离,持续提升行政处罚效能。二是上下联动促沟通。加强向银保监会财险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组织辖内分局开展车险监管业务培训,派员对分局车险现场检查实地指导,定期通报非现场监测数据,促进全局系统车险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外部联动强协作。参加中银保信车险理赔数据拓展与服务试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四川地区车险理赔维度,夯实车险综合改革理赔端监管基础。加强与交通、运管、公安等部门联动,与公安经侦部门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和车险反欺诈数据信息交互共享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落地实行机动车辆保险电子保单及交强险保险标志电子凭证。进一步深化“警保联动”,实现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赔付,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车险赔付率。

下一步,四川银保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会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持之以恒推进车险改革任务,增强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稳定,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辖内财产保险机构不断丰富车险产品、改进车险服务,提升车险经营效益和服务能力,努力实现监管引导、市场决定、协调推进、共赢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标签: 车险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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