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杨

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将由“四地四机构”正式扩展为“十地十机构”。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养老理财市场将会呈现怎样的格局?从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发行情况中或可管窥一二。

募集超预期

2021年9月10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结合国家养老或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和光大理财4家机构,在武汉、成都、深圳、青岛四地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工作。自2021年12月6日起,上述4家试点机构首批各发行1只养老理财产品,均于当月完成产品募集。

4家试点机构均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计划募集规模分别为工银理财30亿元、建信理财40亿元、招银理财30亿元、光大理财20亿元,募集情况普遍超过预期。

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4只产品均在募集期首日完成累计募集金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后续募集期,各机构累计募集金额均呈现平稳上升趋势。其中,约40%客户为首次配置中长期产品,充分体现了养老理财“普惠性”,以及市场对长期限产品的接受度。

发行有信心

另据普益标准测算,2021年以来,理财公司发行的封闭式产品(按募集开始日统计)的平均计划募集规模约为18.3亿元,明显低于首批养老理财产品的计划募集规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4家试点机构对此次发行养老理财产品的信心。

从产品属性来看,工银理财、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发行产品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光大理财发行产品为混合类产品。4只产品均为封闭式产品,期限均设置为5年,鼓励客户长期持有养老理财产品。从产品特色来看,4只产品销售费率、管理费率均远低于市场一般理财产品费率水平,部分机构不收取销售费与管理费。同时,首批养老理财产品建立了全面的风险保障机制,设置了平滑基金、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措施,以平滑产品收益波动,增强产品风险抵御能力。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表示,首批养老理财产品采用第三方独立托管、净值化定期信息披露等方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披露。考虑到养老理财产品封闭期较长,部分试点机构还在流动性上采取了两项特殊安排:一是在满足持有一定期限(如6个月)之后,按季或者按月进行分红;二是建立特殊情境下的流动性应急机制,如在投资者遭遇大病时,允许提前赎回。

扩容新变化

在本次扩容后,养老理财市场的竞争势必更为激烈,各试点机构应加大养老理财产品创新,在保持稳健性、长期性和普惠性的基础上,丰富产品资产配置、期限结构,增加投资者选择。

例如,招银理财方面表示,将围绕细分客群差异化的养老配置需求,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国情,在审慎稳健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养老产品的多元化策略探索,拟推出针对不同退休时间的目标日期混合类策略,以及针对差异化风险收益预期的目标风险混合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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