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拨云见日”。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中国版IRAs靴子落地。从《意见》来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不仅可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可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公募基金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保险公司、银行以及公募基金都将是参与养老三支住的金融机构。那么,在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中,保险业有何先发优势?当前,在参与三支柱建设中,有何落地成果及问题?中国版IRAs落地,将给保险业带来哪些变化?下一步,面对银行及基金等一众竞争对手,又该如何推进相关产品,更进一步发展?
金融产品迎扩容,商业保险先发优势明显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总体还不够平衡,较为依赖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刻不容缓。4月21日,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炉”。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安排采取了类似美国IRAs的账户制模式,账户采用了同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类似的信托型而非契约型结构。”某保险资管公司高管分析道。
据了解,美国IRAs,全称为个人退休计划,该计划由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支持,个人自愿参加,采取个人账户储蓄积累模式。从国外经验来看,IRAs在发达国家养老金体系和家庭资产配置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提升养老金体系的可持续性、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较于此前商业保险作为“主力军”参与养老三支柱不同的是,《意见》扩大了参与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虽然养老第三支柱扩大了参与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但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其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专员王言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第三支柱建设具有的天然优势在于,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满足投保人在安全稳健、长期增值、长期领取等方面的综合需求,能够针对不同细分群体,围绕多元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提供差异化、综合化的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
中国太保寿险董事长潘艳红曾表示,一方面,保险业依托生命表等专业精算技术,通过科学、精准、合理的养老金统筹和规划,在抵御长寿风险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另一方面,保险业在长期资金的投资方面,也逐步建立了一套基于负债特性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较好的久期、流动性、收益、风险等多重目标要求,实现穿越周期,平滑市场波动,获取稳定的养老财富增值的目的。
多种类织密养老“保障网”,传统年金、税延、专属齐上阵
作为三支柱的重要参与者和产品供给者,近年来,商业保险发展几何?
其中,凭借收益相对稳健、缴费灵活,年金险可谓是收获了众多“粉丝”。有数据显示,2021年前三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60亿元,累计积累了超过6200亿元的责任准备金,保持了稳健增长势头。
除了传统年金险外,近年来,紧跟政策号召,满足社会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保险业创新产品阵营,参与试点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2018年4月,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标志着我国开始探索运用税收优惠引导个人开展养老金积累。同年,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三地试点发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截至2021年4月末,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9亿元,参保人数约5万人。
此外,2021年5月,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障手段有限、储备不足等问题,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上线。同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此举更加贴近、更好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人群多样化养老需求。截至2021年11月末,累计实现保费2.7亿元,超过2.1万人投保。
市场产品种类不断丰富,但整体来看,养老保险市场活力仍有待提升。王言分析表示,专属养老保险机构或养老金资管公司仍处于起步阶段,从产品方面的表现来看,现有的产品供应和服务难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要,我国养老保险产品设计门槛较高,目标客户群体主要为高收入阶层,与投保简单的重疾、意外及定期寿险相比,目前保险公司的年金产品仍然是以线下渠道为主,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中国版IRAs或将刺激年金险、终身寿、定寿规模扩容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看,第三支柱制度的推出将显著增加年金保险特别是变额年金保险的增长速度和空间,同时也会给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带来发展机遇。”某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在上述负责人看来,考虑到未来随着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的进入,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将面临更为残酷的竞争。对保险公司来说,要想分得第三支柱发展中的一杯羹,必须要结合自身优势,采取差异化策略突围。
“目前试点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主要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每月结算)、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结算)和收益浮动型。”该人士分析称,收益确定型对应传统年金险,年化收益率3.5%,由于个税递延账户资金封闭期要长达二、三十年,3.5%的收益率对年轻人吸引力不强,可能更适合50岁以后临近退休的群体,但对这一群体,银行理财会提供4%甚至更高的净值化绝对收益策略产品。收益确定型产品除了具有刚性兑付的优势外,银行理财将构成对收益确定型产品的直接竞争。
从收益保底型(每月结算)和收益保底型(每季度结算)产品看,分别对应分红险和万能险,保本利率为2.5%,结算收益率能有4%以上。对临近退休的群体以及风险偏好较低的群体都具有较高吸引力,这类产品可成为保险公司重点突围的方向之一。收益浮动型产品对应当前的投资连接险,也就是美国的变额年金,产品形态上与公募基金、净值化银行理财很类似,都属于信托型而非契约型产品。
那么,未来保险机构可以怎样依托优势开发产品?王言认为,保险机构要发挥专业特长,助力养老三支柱建设。保险资管机构可发挥长期投资管理优势,推出信托型养老产品。寿险公司可发挥在风险管理和精算领域的优势,推出专业的契约型养老保险产品。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认为,保险业要发挥产品、分散长寿风险、与养老服务有机结合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提升长期养老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成为第三支柱发展的核心力量。
上述某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保险机构也可以把握个人养老账户延伸出来的产品开发机会,针对临近退休群体推出终身年金,让个人能够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大力开发养老目标日期、混合偏股、主题类股票等多策略产品,以与公募基金进行竞争,但目前收益浮动型产品,各保险公司只能发行一个策略,未来还希望监管放开这一限制,将产品开发自由度赋予给保险公司。
那么,随着相关细则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将进入实操阶段,未来,对大众的吸引力如何?业内人士分析,如果个税递延账户采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递延方式,意味着退休的时候还要交税,在二、三十年的封闭期下,投资收益积累要比自己交进去的钱要多,如果递延交税,意味着整个生命周期内交的税比个人自己投资交的税还要多,这样会导致个人参与积极性大幅降低。
对此,该人士认为,税收政策上,至少要确保做到比个人自己投资交的税要持平甚至更少。如果持平的话,可以考虑账户积累的投资收益不递延交税,只对账户缴纳的本金递延交税。如果要比个人自己投资交的税更少的话,可以直接进行税前抵扣,允许在个税App中每个月抵扣1000元的方式,鼓励个人参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同时,不用再递延交税,这样整个个税递延账户的吸引力可能会更高。(记者陈婷婷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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