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面对气候变化,必须从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城市系统等方面实施快速而深远的转型。转型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基础设施和能源转型投资,因此,“转型金融”这一命题被提出来。转型金融命题提出只有大约1年时间,全球对其定义尚未统一,这就为我国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崭新的机会和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团队 王文 刘锦涛 赵越 葛敏
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2021年发布的第六次评估报告中强调,将全球温升限制在不高于或略超过1.5摄氏度,需要从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和城市系统等方面进行快速而深远的转型。在各个国家对外宣布碳中和目标之后,全球关注的问题便从最初的是否要进行绿色升级,转移到如何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转型。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相关研究估计,要实现《巴黎协定》所约定的目标,每年至少需要对基础设施投资6.9万亿美元、对能源转型投资1.6万亿美元到3.8万亿美元。在此过程中,“转型金融”将对推进全球碳中和进程发挥重要支持作用。
2021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要深入研究金融如何支持经济低碳转型高碳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覆盖转型金融需求,应该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随着碳减排路径愈发明晰,转型金融将会在气候投融资中释放更多活力,而中国通过提前布局转型金融、正确面对和克服转型金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将在全球可持续投融资进程中积累中国经验、树立中国形象,为21世纪气候目标注入新动力。
研究刚刚起步
全球经济的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估测,到2050年全球需要投资92万亿美元才符合《巴黎协定》所需满足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公共资源、政府发力是远远不够的,推动私人资本为企业转型投资才是扩大用于低碳转型企业融资规模的关键。
首先,从转型金融概念的来源来看,转型金融是高碳经济活动走向绿色升级转型的必经之路。“转型”意味着特定经济活动或主体行为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它强调过程而非结果。因此转型并不意味着当前的活动必须是绿色或低碳,它是一个高碳经济活动随着时间推移向绿色转变的过程。
绿色金融经过这几年的快速发展,国内、国外从概念到分类都划分了比较清晰的界限。虽然标准明确清晰可以有效防止洗绿的风险,但是,由于缺乏弹性和灵活性,导致其并不能覆盖和支持整个实体经济的能源转型。很多拥有可行的低碳转型方案的大型“两高”企业因其经济活动不属于“绿色”,很难获得绿色金融支持。同时这些大型高碳排企业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又扮演着极其重要角色,需要大量的投资来帮助其转型。因此,转型金融自2020年以来便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关注和快速响应。
其次,在“双碳”目标推动下,转型金融在中国日趋完善。据估计,中国2021-2030年间实现碳达峰的资金需求约为14-22万亿人民币,而由2030年碳达峰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则在百万亿元级别。但是目前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仍以各种绿色目录为主,不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污降碳但还达不到纯绿要求的项目尚未被纳入。在过去几年中,不少银行或投资机构简单地将所有与高碳排放企业相关的活动均列为“禁止融资”,这种金融“减碳”对整个社会低碳转型十分不利。
早在2020年,我国便开始陆续推出“转型金融”试点。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浙江省湖州市,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出台相关文件。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推出支持转型金融的第一批指导性文件,《转型债券管理声明》和《转型债券框架》明确定义了转型债券,并给出了合格项目类别。
2021年4月28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NAFMII)作为贴标债券领域的重要市场监管机构,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为可持续发展拓宽新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11月8日推出1.75%的低成本融资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提供碳减排贷款。但一些金融机构仍不敢为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明确,2022年要实现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举措。
最后,从全球角度,各国积极发展转型金融业务,但转型金融在全球尚未形成统一定义。为了规范市场,许多国家的市场监管机构和参与者从转型金融的定义、框架、分类方案、评判原则、披露要求、行业标准等多个角度和层面纷纷提出了各自的方案。一些国际机构和经济体均提出了转型金融相关概念和规范性指导文件。行业协会、标准制定方和金融服务机构亦积极开展转型金融实践并取得了不同的进展。
2020年3月,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以气候环境政策和六大环境目标为指导原则,明确了转型活动必须是为了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的目标而实施转型需要的相关活动。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在2020年9月发布的《“为可信赖的低碳转型活动提供金融支持”白皮书》中明确转型金融为“气候减缓转型”,适用于正在为实现《巴黎协定》“双碳”目标作出重大贡献、但不能发挥长期作用的活动,或者可以发挥长期作用、但净零路径尚未明确的活动。2020年12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了《气候转型融资手册》,强调信息披露的方向和规则,但尚未明确提出转型金融的概念、标准、分类等。2021年5月,日本金融厅和环境部等联合发布《气候转型融资基本指南》,认为转型金融是为难以减排的部门提供融资,以助力其为实现脱碳或低碳转型开展长期的、战略性的温室气体减排活动。
从全世界范围看,转型金融命题提出至今仅仅约1年时间,不少国际组织与机构对转型金融的阐述仍保持不同标准,现阶段全球对转型金融的定义尚未统一。总体来看,国际上关于转型金融的认识和研究刚刚起步,现有的方案还处于初级阶段,这为我国尽快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和空间。
中国优势凸显
随着气候问题愈发严峻,转型金融对低碳工作的重要性也更加明显。为了能让转型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与高碳行业,全球各经济体与组织持续优化转型金融的整体体系与实施细则。欧盟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案》,其中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分类标准;国际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与瑞士信贷集团共同发布了《为可信的绿色转型融资》白皮书,里面系统性地总结了发展转型的5项原则;二十国集团(G20)设计了《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将转型金融视为缓解气候变化的核心手段之一。
我国对转型金融同样重视,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等国家顶层设计文件中均强调了气候投融资的重要意义,并且纵观全球,中国在转型金融相关工作上可谓是独树一帜。
2022年4月,我国主持了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与会各方对转型金融的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勾勒出与转型金融相关的六大政策标准,即设定气候转型分类标准;披露转型活动和路径;监控系统性风险;完善转型金融支持工具;健全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实现公正转型。相较于其他四国在六方面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缺失,我国在这六方面工作中做得最为完善。当前,我国已在监管系统性风险;完善转型金融支持工具;健全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实现公正转型四方面落实了相关政策与方案,在设定气候转型分类标准与披露转型活动和路径两方面上已提出相关倡议。
此外,2021年初,中国银行成功完成境外50亿元人民币等值转型债券定价,这是世界范围内首笔金融机构公募转型债券交易。今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了中国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通过以上成绩,可见我国在转型金融方面的国际领导地位与制度优势,也更能体现出我国是全球负责任大国的减排担当。
结合我国所具有的制度优势与转型金融本身的业务特点,转型金融的我国独特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五点:
第一,转型金融可有效弥补绿色金融的制度不足。在我国,转型金融被视为是对绿色金融体系的补充,因为狭义的绿色金融仅服务于“纯绿”项目,例如分布式光伏、水电站等,但对“棕色”行业的绿色化转型缺乏系统性投融资帮助,所以绿色金融的业务范围并没有包含对高碳企业转型的资金支持。而转型金融的出现恰恰弥补了绿色金融缺乏对高碳企业转型的资金支持问题。如果以宏观视角来对比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差异,那么可总结为绿色金融多是在能源消费端提供资金支持,转型金融则是在工业生产端提升碳密集型行业的转型速率。
第二,转型金融将大力度整治企业“洗绿”现象。去年,不少企业为响应国家的减排号召,纷纷投身于低碳项目的建设当中,但仍有些企业不愿为减排事业付出过多成本,因此,这些企业或用绿色金融项目资金投入到非绿色项目活动中,或对高碳项目进行虚假低碳宣传,以至于各类企业的“洗绿”现象频发。但转型金融可对“洗绿”现象进行治理,因为不同于绿色金融的服务主体是项目,转型金融所服务的主体是企业。
第三,转型金融有助于提高企业ESG信息的披露率。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证主板与深证主板的ESG报告披露率分别为45.47%与28.19%,而当转型金融业务广泛开展时,两市的ESG报告披露率有望大幅提升。ESG报告中的信息所体现的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前景、企业治理能力与社会责任,其中有多个指标对企业的转型力度有较强的参考性,金融机构也可通过企业的ESG报告来对企业转型工作进行评估,同时也提升企业对ESG信息的重视,倒逼企业对ESG报告进行披露。未来,ESG报告或将被纳入转型金融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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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转型金融的实施成本较低。相比较于绿色金融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来制定特定的分类目录来说,转型金融则并不需要进行分类目录全部内容的制定。因为转型金融与可持续金融具有共同特点,即两者均是建立在全社会金融资源合理并有效地进行配置,所以转型金融也是可持续金融的一部分,同样,可持续金融的一些开展原则也适用于转型金融。可持续金融现有的实施原则为今后转型金融的业务开展形成了沉没成本。此外,在未来当中国人民银行为转型金融编撰其专属原则与目录时,现有的绿色金融原则与目录将是成熟的参考。
第五,转型金融将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品牌形象。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参与撰写《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与《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并且我国又率先开展了可持续金融的相关的工作,这为我国金融机构在国际舞台上增添了不少曝光度。与此同时,因为转型金融的到来,我国的金融机构获得了更多的业务机会。由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于化石能源,所以各企业对转型金融有较高的需求。总体来说,转型金融一方面在当下为金融机构注入了全新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在未来的业务转型打下基础。
挑战与趋势
在《巴黎协定》明确的气候目标下,绿色低碳转型是世界各国的共同出路,开展可持续的投融资活动是支持气候目标实现的源头和基础。在转型金融的未来发展过程中,我国应积极克服转型金融的问题与挑战,正确引导转型金融的发展趋势,在气候变化框架下充分挖掘转型金融的发展潜力。
第一,转型金融将成为“双碳”目标下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紧密联系的桥梁,也是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的新增长极。
中国双碳“1+N”政策体系将各个行业部门和相关领域都纳入到绿色发展整体框架之中,其中金融部门与各行各业之间的联系是这一框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绿色项目所支持和覆盖的领域大多面向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具备碳减排效益的项目,而光靠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无法满足重点领域转型实践活动的需求,金融部门需要探索新举措以支持污染排放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因此,在碳中和目标提出后,转型金融是金融部门探索如何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抓手,也是绿色金融在双碳领域的改革发力点。
转型金融的开展符合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金融部门通过转型金融,可以有效将绿色资金与实体经济转型有效衔接起来,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更加完善,为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挖掘新领域和新渠道,为“双碳”目标的金融升级寻求新路径。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累气候投融资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管理经验,引导自身在“双碳”目标下的绿色服务升级,并可为绿色金融的产品和工具寻求创新,例如为转型金融活动支持的企业辅助发行绿色、社会和可持续发展(GSS)债券以及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脱碳并与实际可持续经营表现挂钩,不断完善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提升绿色资金的综合运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转型金融有助于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在绿色转型升级趋势下实现减污降碳软着陆,金融机构需要面临转型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转型金融有效填补了当前绿色金融尚未覆盖到的高碳企业和棕色资产,这些领域是推进“双碳”目标和气候治理进程的重点和难点。在日益紧迫的减污降碳目标和限制下,高污染、高排放行业面临巨大减排压力和挑战,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和寻求长期可持续的绿色升级,高排放企业需要寻求软着陆,不以牺牲经济增长和能源安全为前提有序开展碳减排行动,而转型金融为此提供了项目和资金支持,将成为污染企业寻求绿色升级转型的重要机遇。
与此同时,金融部门将面对更多挑战。首先,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具体实现路径尚没有完全明确,而转型金融相对于绿色信贷项目、绿色债券、碳减排政策支持工具而言,在对宏观气候目标与双碳路径的支持上缺乏精准性。从企业角度进行发力将需要金融部门开展特殊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这提高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成本——不仅需要在整个转型过程中开展动态支持与评估,还要随时应对转型带来的行业风险、政策风险、资产减值风险,更要面对转型过程到期后的成果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从企业覆盖面上看,受制于基础条件、资产储备、资信水平等,大部分中小微企业还难以享受转型金融带来的绿色机遇,也无法在绿色转型过程中发挥中小微企业特有的绿色活力。
第三,转型金融的标准化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在标准完善之前,金融系统将为之付出大量时间和资金成本。
要实现为全球绿色升级转型提供可持续、可推广的支持作用,以及提高转型资金的国际流动性,转型金融必须实现国际化和标准化。当前,转型金融体系的界定在国际范围内尚且没有形成统一标准。没有明确的国际定义,转型金融的标准化工作就存在难度和挑战。但是,这也是我国提升标准解释力和气候话语权,并带动全球转型金融创新的重要机遇。
我国在转型金融的标准化上面临三大挑战和机遇。
一是行业差异。转型金融面向的电力、建筑、有色金属等高排放行业各自具备不同的减排目标和规划,在资金需求、时点选择、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的行业差异,这显著提升了转型金融标准制定的横向规模。若中国建立并完善转型金融的全行业标准规范,将为“1+N”政策体系和全球可持续发展蓝图提供重要的金融标准支撑和参考依据。
二是路径差异。不同企业受限于生产方式和技术积累,在运用转型金融资金上的个体差异较大,并且需要金融机构开展长期追踪和动态评价,这为转型金融的标准化带来了较大时间跨度上的纵向要求,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实践路径提供可遵循、可复制、可持续的长期动态转型资金支持。
三是评估差异。转型金融难以界定低碳转型是否成功的评估依据,我国需要建立科学自主的低碳发展评估体系,为转型金融支持的行业和企业进行评价与界定,为全球气候转型建立一批中国典范。
综合来看,我国的转型金融要提升标准化水平并走向世界,需要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广泛积累经验并付出大量成本。当前,转型金融所需的资金存在结构性矛盾:在资金需求端的高排放企业缺少足够的资金投入到转型活动中去;在资金供给端的绿色资金受限于项目范围和基础信息缺乏,难以有效畅通资金对接。为此,我国需要积极开展转型金融的政策与市场创新,建立和完善转型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巴黎协定》建立的气候转型框架下不断发挥中国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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