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康美药业应向5.2万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9亿元;公司实控人以及5名直接责任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时任公司董监高的13名个人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据报道,作为集体诉讼第一案,康美药业案参与人数、索赔及获赔金额,均创下A股历史之最。不难想象,这么重大的案件一经宣判,警示效应会有多强。

看上去,首当其冲的好像是在上市公司兼职独立董事的一众专家学者。有报道说,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多了起来,而这些辞职的独董,多数任期尚未到期,甚至有的才就职两三个月。独立董事此前一直是“香饽饽”,一人身兼多家上市公司独董的事情并不鲜见。“香饽饽”怎么就忽然间变成了“烫手山芋”?原因很简单,在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结果中,5名兼职的独立董事被判承担合计3.69亿元的连带责任。独立董事不够独立,一直为投资者诟病。今后,不独立独立董事应该会销声匿迹了。

康美药业的警示效应当然注定会体现在更多的层面上,比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比如会计师事务所,比如投资者。虽然康美药业已经资不抵债,投资者能否如愿拿到赔偿是个未知数,但是,有此先例,今后投资者的维权热情和信心大幅提升,应该没什么意外。更重要的是,投资者也会由此对中国证券市场产生更多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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