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地产形势怎么样?2022年如何发展?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近日指出,2021年房地产市场情况总体平稳,2022年还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就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倪虹表示,2021年房地产市场情况总体平稳,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住房成交量保持正增长。去年全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达到了15.65亿平方米,这也是近几年来的新高,同比增长了1.1%。
二是房价涨幅有所回落。去年70个大中城市,一手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分别上涨了2%和1%,涨幅比2020年回落了1.7和1.1个百分点。1月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房价的同比,一手房上涨的有50个,持平的没有,下降的有20个;二手房上涨的有39个,持平的有1个,下降的有30个。
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正增长。全年达到了14.8万亿元,同比增长4.4%。住宅投资同比增长6.4%,比固定资产投资高了1.5个百分点。
四是去化周期还处在合理区间。一般来讲,去化周期12个月到18个月都比较正常,去年年底的水平是14.1个月,处在合理区间。
“总体看,去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是平稳的,也证明了房地产长效机制是符合规律的,是有效的。”他说。
对于2022年的总体考虑,倪虹表示,住建部还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把城市的主体责任和省级政府的监督责任落实好,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二是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和精准性。重点是做到3个“加强”:一是加强土地、金融和市场监管等政策的协同,二是加强部、省、市的调控联动,三是加强对城市“一城一策”政策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因债务违约所引发的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这项工作是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持续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去年,住建部会同7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三年整治行动,去年整治情况将适时发布。下一步的重点是完善市场监管新机制,大力整治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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