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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接受吴晓东辞去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沈铭权为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海平,副主任蒋冰风、管文新、梅式苗、陈美萍、颜邦林、彭永军,秘书长陈刚敏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林先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庆,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颁发了任命书后,新任命的台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沈铭权和其他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
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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