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奇信股份遭立案调查)
3月31日晚,奇信股份(002781)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被立案调查之前,因近期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银行贷款逾期,奇信股份也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其中一封关注函六度延期未能回复。此外,去年奇信股份还被曝出项目经营中存在挂靠行为,引发质疑。
多项问题受深交所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奇信股份是一家主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的企业,公司业务范围涉及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展览场馆、综合办公、高端酒店、银行总部、大型医院、综合学校、精装住宅等领域。
今年1月29日,奇信股份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实现营收约为11亿-15亿元,净利润约为-9亿元至-13.5亿元,同比下降62.15%-143.23%。而在2020年,奇信股份就已处于亏损状态,当年亏损约5.55亿元。
奇信股份对此表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拓展、承接和实施进一步收缩,盈利能力减弱,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预计下滑28.9%至47.86%,导致各项期间费用占收入比重加大,致使本期亏损。
2021年业绩预告消息披露后,奇信股份在2月14日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奇信股份结合在手项目、业务开展情况说明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对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深交所也在关注函中一并进行了追问。
奇信股份称,经自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合计向达欣贸易转账1.31亿元。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系在公司未与达欣贸易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下发生的,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尚未归还。
对此,深交所要求奇信股份说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向及使用情况,具体决策者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公司全体董监高是否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
不过,在上述函件下发后,奇信股份却迟迟未能回复,已先后在2月22日、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六度披露了延期回复公告,称预计将延期至4月6日前完成关注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此外,奇信股份近期还因频繁变更审计机构而收函。去年12月10日,奇信股份公告,公司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所”),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而到了今年2月17日,奇信股份再次公告,经与中兴财光华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回天职国际所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
奇信股份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所后又再次聘任其作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一事理由出现前后矛盾,这曾被深交所重点追问。
原实控方侵占资金引发流动性危机
今年3月24日,奇信股份公布,近期因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2022年2月6日至3月24日,公司涉及7个银行的贷款本金合计约1.73亿元的本金已经逾期,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
奇信股份表示,上述事项债权人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进而对公司部分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因上述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30日,奇信股份披露,通过自查发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向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达欣公司”)转账了8000万元及5087.5万元两笔款项,合计1.31亿元。经核查,上述款项的转出,公司未与达欣公司签订商务合同,也未发生实质性的商务经济往来,且未经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审批和内部签字审批流程,付款凭证中仅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即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叶洪孝的签字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归还,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1亿元。
今年3月18日,上述大额资金流出事项发生后,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向新余市公安局报案;公司已收到新余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正式启动对相关涉及人员的立案调查工作。据悉,新余市公安局认为,该案有犯罪事实,并于3月15日立案侦查。该事件发生后,奇信股份多位高管相继辞职。
工程项目被指存在挂靠现象
去年9月,有媒体报道称,奇信股份在上市前部分合同名为自营实则挂靠,同时部分项目合同金额和实际施工金额存在巨大差异。上述调查采访直接引出了奇信股份净利润存在虚假记载、业务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等问题。
所谓挂靠,是指一家施工企业允许他人使用自己企业名义来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企业名义的为被挂靠企业,以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是挂靠人。在挂靠人和被挂靠企业达成“协议”后,被挂靠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投标并订立工程合同,但工程全部由挂靠人来完成并自负盈亏,挂靠人通常需要向被挂靠企业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据了解,建筑安全事关重大,但挂靠行为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债务纠纷、劳务纠纷等各种问题,所以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
为此,深交所在今年2月14日下发关注函,要求奇信股份说明目前是否存在挂靠、转包的情况,同时,针对前述项目所确认的收入及成本情况,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确认收入的情况。而截至目前,奇信股份尚未予以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立案调查至少17起违法违规案件,其中,超半数是缘于上市公司或重要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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