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口出,这个案例的教训值得全行业警醒。
近日,陕西证监局披露一前券商分析师的罚单。监管称其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
据了解,虚假信息快速发酵当天(7月1日),南京银行已表示报案。西部证券后来回应称,终止该名员工的试用期,同时解除公司与其在2022年2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天后,南京警方通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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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从业者失言惹祸,在圈内并不少见。尤其是分析师,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的不当观点,经过转发传播,有可能带动整个市场情绪的起伏,因此更应该谨言慎行。
监管处罚落地
根据陕西证监局7月11日发布的公告,监管层指出,傅鸣非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微信名显示“傅鸣非@西部通信首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傅鸣非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认为傅鸣非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回顾事情的来龙去脉,上述前券商员工的案例教训深刻。7月1日有关“傅鸣非对南京银行的风险判断”聊天记录在社交媒体快速传播。南京银行当天声明,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经营发展良好,相关信息为恶意造谣,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当晚,西部证券向券商中国记者独家回应时表示,该名员工是公司研发中心试用期员工,并非银行行业研究员,公司未授权其对银行行业进行研究。西部证券还表示,该员工存在不实言论,已对其进行合规问责,终止其试用期,同时解除公司与其在2022年2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南京警方在7月3日对此通报,表示网民傅某某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傅某某主动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券商分析师发表意见须审慎
证券分析师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受到市场广泛关注。部分分析师的不当言论或是夸张观点,容易引起争议,最终公司甚至监管来问责。
今年6月一家中型券商的电子分析师发朋友圈称,“我应该是全网第一个喊4000点的人吧,相信相信的力量”。相关券商表示公司对此已经启动合规调查和问责。
去年,华北一家券商分析师对一家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预测,后来被公司董秘评论称:业绩预测太激进了,公司做不到。
更早之前,华南有券商分析师在微信上发表对科创板打新的意见,引起市场关注。研究所后来表示在发现相关不当言论后,立即找当事人进行问话,并严肃批评,责成其认真反省。
另有券商分析师在客户微信群发布了未经过合规审查的某上市公司研究报告,最终被地方证监局处罚。
2020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修订,其中提到,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
协会要求经营机构定期安排合规审核人员进入证券分析师开展客户服务的聊天群等,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抽查。证券分析师应向公司备案其使用的与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有关的聊天群等,并报备与业务有关的发布内容。
前述傅某事件出现后,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有券商分析师把自己此前发起的非机构客户微信群解散了。另有券商分析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其供职的研究所一直以来对分析师的微信群组、朋友圈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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