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家|“宁王”再诉中创新航 索赔金额1.3亿元、福建省高院已受理)

财联社8月1日讯(记者 刘阳)“隔空喊话”数日后,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之间的专利战愈演愈烈。

“针对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宁德时代方面已再次提起诉讼。”8月1日,财联社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福建省高院已受理该案,宁德时代方面的索赔金额为1.3亿元。同时,宁德时代已正式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不正当竞争。“此前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5件专利侵权案,均已进入实质审理,部分案件将于近日开庭。”该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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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消息,宁德时代表示“消息属实”;截至发稿,中创新航方面则尚未对此事予以回应。

十天之内三次“交锋”

这是近十天内,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间就专利侵权案的第三次“交锋”。

7月22日,宁德时代对外确认,中创新航已撤回三项针对宁德时代的专利无效申请,而这三项无效申请所针对的专利,均与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相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网站显示,在双方纠纷的五项专利中,中创新航主动撤回了三项针对宁德时代的专利无效申请,另外二项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维持专利权有效”及“专利权部分有效”。

其中,已撤回的三项专利无效申请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和发明专利“正极极片及电池”、“锂离子电池”。上述宁德时代三项专利获批时间分别为2015年9月、2019年4月和2020年8月。而二项“全部有效”和“部分有效”的专利为2016年5月获批的“防爆装置”和2020年9月的“集流构件和电池”。

“上述无效请求的撤回,对于审理中的专利无效程序没有任何影响。“7月26日,中创新航透露,该公司已就宁德时代的三项专利提出了新的专利无效请求,目前均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审理阶段,“这三项专利都与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相关。”

彼时,宁德时代“隔空”回应称,目前已收到中创新航对于三项涉诉专利的新无效请求,但不影响法院对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创新航此前提出了五项涉诉专利无效请求,并无一件成功,法院已经开始实质审理阶段。”宁德时代表示。

随后,中创新航再度发声对宁德时代的回应做出表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但如果打着“保护创新”的旗号,利用涵盖在先公知公用技术的无创新性专利,行打压同行之实,就违背了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在声明中,中创新航表示,公司会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创新航或处不利位置

“在专利纠纷案中,反复申请专利权无效是一些处于不利方的公司应对诉讼的一种方式。”有从事知识产权领域诉讼的律师认为,根据专利法第45条,只要有新证据就可以再次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这也导致了在许多知识产权纠纷中,出现了同一案件反复提起专利无效。“通常在没有有利证据,无成功(申请)无效把握的情况下,被诉侵权人才会进行反复(申请专利权)无效,就是在试图拖延程序,但法院一般会在第一次后续出结果后即开始审理侵权案件,不会受被告多次提起无效影响。”

双方专利侵权案拉锯一年有余。2021年7月,宁德时代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起诉书,涉案专利包含3项发明和2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包含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多项专利。彼时,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犯相关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或许诺销售应用上述专利的相关产品,并索赔1.85亿元及法律成本300万元;2022年5月,宁德时代将索赔金额从1.85亿元提升至5.18亿元。

数据显示,2022年1-6月,中国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110.1GWh,累计同比增长109.8%,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等依次位列前。其中,宁德时代装车量为52.5GWh,占比47.67%;比亚迪装车量为23.78GWh,占比21.59%;中创新航装车量为8.35GWh,7.58%。

“由于中创新航请求涉诉专利无效目前无一成功,因此面临较大侵权风险。”在上述律师看来,在此案中,中创新航处于推进IPO的阶段,假如败诉,公司不仅面临数亿元赔偿,更雪上加霜的是,侵权产品还可能被宁德时代要求停产、停售,这对公司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对于‘家底’并不算厚实、财务数据疑窦重重的中创新航而言,巨额赔偿、IPO被否的两座大山仍横亘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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