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仇兆燕】2022年1月20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2年首期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强制捆绑搭售、误导销售、砍头息等“套路”行为,保护自身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
“套路”行为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第一,片面信息披露、隐藏产品风险等“套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主要采取“优惠诱惑”的方式。第二,互联网界面设置暗藏“套路”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第三,互联网贷款营销不当诱导“套路”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一些机构或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和滥用,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第四,套路贷、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套路”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不断通过变换马甲,打着金融创新、金融服务等名义,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据介绍,银保监会将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力度,联动相关单位齐抓共管,有力整治突破道德底线、漠视群众利益行为。同时,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给消费者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警惕隐瞒风险、模糊费用等虚假宣传套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保险产品应载明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消费者应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了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二是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借贷有成本,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更要远离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名目的校园贷、不法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
三是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选择合理合法途径维权。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四是警惕“债事服务”等名义的诈骗侵害,正确看待、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的二次侵害。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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