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2月22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的2021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从今年1月起,已开始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从县级统筹起步,逐步提高统筹层次。2020年底,各省份都实现了基金省级统筹统支,解决了各省内地区间基金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年龄结构等存在差异,各省之间养老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一些省份基金结余比较多,而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重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压力比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基金。”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亓涛介绍,2018年7月,建立实施了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适度均衡了省际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迈出了全国统筹的第一步。2018-2021年,中央调剂制度实施4年间,共跨省调剂资金6000多亿元,其中2021年跨省调剂的规模达到21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亓涛表示,全国统筹制度实施后,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当期余缺进行调剂,用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这在制度上解决了基金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困难地区的养老金发放更有保障。同时,全国统筹制度实施以后,将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不会减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同比增加3007万人、1268万人、1521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6.8万亿元,总支出6.3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8万亿元。
社保基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社保事业的快速发展,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13万亿元,基金规模越来越大、涉及人数越来越多、管理链条越来越长,这些对加强基金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维护基金安全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近日,人社部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着力提升监督效率效能,更好守护基金安全。
2月2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局长汤晓莉表示,人社部将指导各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查处,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同时,深入实施“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全险种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强化人防、制防、技防和群防“四防”协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守护好社保基金安全。
此外,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稳步开展,截至2021年底,基金委托资金权益1.4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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