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许予朋

5月1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作出重要调整。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在现行规定下,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年期以上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年期以上LPR加60个基点。根据人民银行4月公布的LPR,目前,5年期以上LPR为4.6%。也就是说,调整之后,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将降至4.4%。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下滑、购房需求不振的大背景下,此次调整无疑有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一季度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3.8%,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22.7%。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4月居民住房贷款减少605亿元,同比少增4022亿元,出现较大滑坡。

“从4月份金融统计数据看,目前居民个人住房贷款负增长情况较严重,居民住房需求疲软,信心不足。下调首套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能够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对提振住房消费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具有积极作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中国银行保险报》指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认为,通过下调首套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并允许各区域商业银行能根据当地楼市供需情况与当地政府调控要求灵活调节,能够促进楼市加快恢复平衡。

中国银行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梁婧表示,此次调整一方面有利于引导贷款利率下降,降低居民房贷偿还压力。未来在因城施策原则下,预计有更多城市将调降房贷利率,幅度也或将有所增大。另一方面有利于释放积极信号,支持刚需等合理住房需求。“适当改变购房者预期,有助于促进房地产销售市场回暖,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产企业回款,降低房地产企业风险。”梁婧称。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与去年相比,今年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行、放款周期缩短已成为大趋势。今年1月,人民银行将5年期以上LPR由4.65%降至4.60%。4月,贝壳研究院监测的103个重点城市主流首套房贷利率为5.17%,二套房利率为5.45%,分别较上月回落17个、15个基点;4月平均放款周期为29天,较上月缩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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