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艳霞

近日,130余家保险公司公布了2022年个人意外险业务经营情况。《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梳理发现,各公司在保单件数、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整体赔付率依然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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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赔付表现大不同

根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险公司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公开披露其上一年度个人意外险业务经营情况。

记者梳理发现,保费收入方面,一些大型保险公司2022年个人意外险保费收入达几十亿元、上百亿元规模。不过,也有多家保险公司收入较低,仅为几万元、十几万元。

赔付支出方面,各公司表现也大不相同。据不完全统计,招商仁和人寿、复星联合健康、国泰财险、史带财险等10余家公司2022年个人意外险赔付支出超过保费收入,出现“赔穿”情况。不过,也有公司的赔付支出为0或负数。复星保德信人寿、君龙人寿个人意外险赔付支出为负数,分别为-2.69万元和-1.32万元。

对此,一家保险公司总精算师表示,赔款支出为再保后数据,即“原赔款支出-再保摊回理赔”,故存在赔付支出为负的情况。

销售渠道方面,人身险公司中,泰康人寿、人保寿险、中邮保险等以直销为主,占比均超50%;财产险公司中,以保险专业代理为主,直销占比较少。

整体赔付率较低

根据各公司披露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经营数据,综合赔付率差异较大。例如,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均有产品综合赔付率为负数,也有的超过100%。

整体来看,多数个人意外险业务量较大的保险公司赔付支出不高。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半的公司2022年个人意外险赔付率低于20%。个别公司出现保费规模与赔付支出差距过大的情况。比如,中信保诚人寿、长城人寿、爱心人寿、华海财险、建信财险等2022年个人意外险保费规模均超千万元,但赔付支出仅几十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寇业富分析,意外险赔付率较低,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一是2022年,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比较严峻,出行、出差、旅游等行为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二是随着国家风险管理能力的增强和国民风险意识的提升,各种意外事故呈逐渐减少趋势;三是意外事故具有偶然性、突发性,其发生频率波动性大。2022年整体上赔付率较低,并不应该被理解为特例。

需要关注的是,意外伤害险赔付率较低,并不意味保险公司经营该产品的承保利润就会高。“这还取决于该产品的手续费、管理费等支出成本。”寇业富表示,2022年,经营意外伤害险产品获得承保利润的保险公司并不多,大部分盈亏均衡或有所亏损。

根据《办法》,年度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连续3年超过500万元的保险期限一年及以下的意外险产品,如过往3年再保后综合赔付率的平均值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将费率调整至合理水平,并按相关要求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

寇业富表示,意外险赔付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就会打击投保人投保积极性,引起该产品供需失衡或不匹配,最终伤害保险业健康发展。信息披露制度是促进意外险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手段,除了在产品信息披露时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外,还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多举措推进高质量发展

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意外险业务保费收入1073亿元。意外险具有保费低、保障高、保障范围灵活等特点,是个人及团体应对意外风险的基础选择。保险公司不断丰富意外险产品供给,拓宽服务领域,基本满足不同职业、场景人群意外保障需求。

然而,在千亿元市场规模的背后,意外险市场一些乱象逐渐显露,如搭售、捆绑销售等,这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着力推动市场化定价改革,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夯实发展根基。随后,又印发《办法》,进一步规范意外险经营行为,推动意外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上述保险公司总精算师认为,随着意外险业务信息披露的逐步完善,行业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从制度上进一步治理乱象,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险业良性竞争都是必要的,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释放行业活力。未来,应增加意外险产品信息披露平台数量与质量,为社会公众及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查询与投保渠道,降低中介渠道费用,让利于民,提高赔付水平。

“意外险应提高赔付水平,降低手续费、管理费等经营成本,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寇业富认为,还要提高产品供给水平,注意开发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低收入群体的意外伤害险产品,引导、挖掘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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