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已退休券商董事长被请回监管谈话,罚单直指投行内控与廉洁从业,华龙证券一单新三板项目遭三波处罚)

又因蓝山科技财务造假余波,华龙证券及三名投行方面主要负责人被监管“请喝茶”。

6月15日,证监会一口气公示三则监管谈话公告,华龙证券因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于当日下午3点遭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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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同样处罚措施的,还有公司已到龄退休的前董事长、当时分管投行业务的陈牧原,以及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胡海全和李纪元等三人。

在对胡海全、李纪元开具的罚单中,证监会明确提到了二人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

事实上,这已不是监管针对2020年蓝山科技财务造假一事对华龙证券方面的首次处罚。据记者梳理,2020年,蓝山科技决定冲击精选层后,相关监管部门即对其展开现场抽查,并发现其存在信息披露真实性等相关问题。蓝山科技在当年9月便已申请撤材料,然而相关处罚并未因此终结。

因该起事件,2021年11月,华龙证券及两名保代(赵宏志、李纪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罚没共计500万元。当时证监会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篇幅长达8000余字,详细阐述了华龙证券在提供保荐服务中的多类问题。今年3月,全国股转公司再次对包括华龙证券在内的4家中介机构进行公开谴责。

华龙证券遭监管谈话

6月15日,华龙证券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时间为当日下午3点,涉及人员包括华龙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

在该罚单中,证监会指出华龙证券投行业务存在的两类违规问题:

一是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内控组织架构混乱,“三道防线”关键节点把关失效等。

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未完成廉洁从业风险点的梳理与评估,聘请第三方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不到位。

证监会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多则规定。

证监会敦促华龙证券引以为戒,并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同时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前董事长及两名主要部门负责人亦被“请喝茶”

与此同时,华龙证券的多名投行条线相关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士也遭到连带,均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措施,时间亦为6月15日下午3点。所涉人员包括公司已到龄退休的前董事长陈牧原,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胡海全,以及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李纪元等三人。相关罚单也同于6月15日在证监会网站公告。

在对陈牧原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书中,证监会认为,其作为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且分管投行业务,对华龙证券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在对胡海全、李纪元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书中,证监会对具体的违规事由则阐述得更为具体。

公告显示,证监会调查发现,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胡海全作为时任内核部门负责人,李纪元作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相关涉事人员中,陈牧原已于今年1月因到龄退休卸任公司董事长一职;另据协会网站披露,胡海全于2010年12月起登记注册的“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执业资格登记状态仍显示“正常”;李纪元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则于2022年1月5日变更为“一般证券业务”,目前登记状态亦为“正常”。

蓝山科技处罚余波重重

值得留意的是,这已不是华龙证券第一次因蓝山科技财务造假一事遭罚。

据证监会公布,2020年4月,当时处于新三板基础层的蓝山科技开始冲击精选层,于当年的4月29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公开发行说明书》并进行公告。然而,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在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蓝山科技存在信息披露真实性等相关问题。

同年9月22日,在停牌5个月后,蓝山科技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撤回申请文件,终止在精选层挂牌申请。9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

尽管申请已在两年前撤回,但相关处罚仍余波未平。

2021年11月,因对蓝山科技发行保荐未勤勉尽责,作为保荐机构的华龙证券以及两名保代(时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涉案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赵宏志;时任华龙证券北京分公司质控部执行董事、涉案项目保荐代表人李纪元)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予以行政处罚。

在这则长达8000余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直指华龙证券及相关当事人的四类违法事实,包括蓝山科技披露的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为蓝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担任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出具的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在蓝山科技项目中未勤勉尽责等。

证监会认为,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而赵宏志、李纪元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在当时给予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赵宏志、李纪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2022年3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再次因蓝山科技财务造价事件对包括华龙证券在内的4家中介机构开出罚单,其中华龙证券及两名相关责任主体遭纪律处分。

根据公告,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赵宏志、李纪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并对华龙证券及赵宏志、李纪元二人进行公开谴责。

监管严抓投行业务“一督就撤”

根据易董统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针对投行业务的处罚已至少达到36则,在数量上显著多于经纪业务、资管业务方面的处罚。截至6月15日,共至少有18家券商及37名保代遭点名。

这当中约有11则罚单为警示函,9则为书面警示,5则为通报批评,3则为监管谈话,3则为责令整改,另有部分还涉及暂停办理业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处罚类型。

从处罚力度来看,层层压实的严监管倾向明晰。而从今日被罚的华龙证券案例中,也能看到监管对于“一督就撤”的追责力度正在加大,对于“带病闯关”的处罚也在收紧。

今年内,沪深交所先后发布保荐现场督导方面的指引文件,进一步约束保荐机构“一撤了之”的行为。

接下来,对于进一步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发挥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职责等方面的责任压实,将进一步成为监管重点领域。

标签: 华龙证券 廉洁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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