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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汉邦高科免费送出去的子公司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收关注函: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情形?)
挖贝网 6月20日消息,汉邦高科(300449)收关注,是否存在通过接收《承诺函》配合2年前出售的银河伟业逃废对上市公司巨额债务情形。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情形?
2020 年 6 月,汉邦高科以1元的价格向湖南全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全通)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银河伟业)100%股权。
挖贝研究院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汉邦高科对银河伟业的其他应收款为3.4亿元。根据《债务重组协议》,汉邦高科同意豁免银河伟业0.69亿元债务,豁免后汉邦高科对银河伟业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71亿元,银河伟业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0.2亿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1.35亿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1.16亿元债务。相关议案经汉邦高科2020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河伟业逾期未还款金额为1.34亿元,累计未还款金额为2.5亿元。
汉邦高科在回复深交所2021 年年报问询函中表示,针对逾期欠款, 银河伟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在2022年9月30日前用20套房产抵偿债务,在2022年12月31日用现金偿还0.3亿元,剩余未偿还的1.6亿元债务在银河伟业收回欠款后逐步归还。
对此,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报备《承诺函》未约定以房抵债时间与回复的年报问询函内容所称2022年9月30日完成抵债存在不一致,并说明差异原因,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情形。
另外,《承诺函》约定剩余未偿还的1.6亿元债务在银河伟业收回自身欠款后逐步归还给上市公司。深交所要求说明对银河伟业自身应收款可回收性的尽调情况,该1.6亿元是否已基本确认无法收回,是否存在通过接收《承诺函》配合银河伟业逃废对上市公司巨额债务情形》
并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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