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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谭乐之】7月11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从北京银保监局获悉,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印发《关于推进个人贷款业务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及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全面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金融解纷机制创新,将“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推广至全市法院和银行保险机构。
《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牵头完善“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金融解纷机制创新,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大力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当事人通过平台开展纠纷化解和诉讼工作。在已有6家法院及14家金融机构开展试点基础上,将把金融纠纷一站式、一体化、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广至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北京银保监局辖内所有银行保险机构。《通知》还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树立“能调尽调”意识,合理设置灵活适宜的调解方案,并适当授权,避免调解方案过于生硬或久调不决。
北京银保监局还督导辖内金融机构推进个人贷款业务送达地址确认工作、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提升金融案件司法工作质效。《通知》明确了15项要求,致力解决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阶段催收函件、调解阶段调解材料和诉讼阶段诉讼材料“送达难”问题,持续推进金融纠纷一站式、一体化、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诉讼、调解的合法权益,有效助力金融机构提高不良贷款处置和纠纷化解效率。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个人贷款业务诉讼等材料送达地址确认工作流程,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公告送达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对送达地址确认的规范和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将《送达地址确认书》作为个人主贷款合同或信用卡申请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者在填写线下送达地址的同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同意电子送达。二是确保借款、担保主体全覆盖。明确《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人应包括个人贷款的债务人和担保人,或信用卡申请人,以保证签订主体全覆盖,有效避免诉讼主体缺失问题。三是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要求机构须就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送达地址不准确的法律责任等重要事项向金融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审慎开展电子送达确认工作,严禁出现诱导、欺骗确认人选择电子送达或填写非本人拥有或控制的电子地址等行为。四是做好送达地址确认管理工作。要求机构加强期间管理并留存送达证据,严防法律风险;合规开展贷后管理,严禁以送达催收函方式替代实地走访和上门核实。
《通知》将切实提升司法对金融案件的支持力度和处理质效。一是支持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申请诉前保全,节约司法资源。二是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对达成一致的调解案件依法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支持。鼓励退休法律专业人士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提倡人民法院通过示范性案例、编发白皮书、提供专门调解场所等形式支持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四是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强调对于依照《通知》规定约定司法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的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应依法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并进一步明确送达时间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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